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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3年9月19日至11月12日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电话:16647479907(受理时间为:9月19日至11月8日,早9时至晚6时);接访地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楼市委第六巡察组办公室;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5008号专用邮政信箱;电子信箱:xcz16647479907@163.com;意见信箱设置地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楼南门东侧、万益物流园区主楼门口、乌兰察布市广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大厅外侧、安兴车辆检查站业务大厅外侧、集宁区中心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乌兰察布市广场(市政府办公楼对面)巡视巡察宣传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扫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3年9月19日